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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科7--9楼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0 17:27 作者:admin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CDJS-2020-003;
2、项目名称:成都市精神病院综合科7--9楼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3、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9.8万元。
二、比选内容
对成都市精神病院综合科7-9楼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通过实施对病房门牌、健康宣教牌、警示提示牌等制作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1.8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9省外施工企业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2、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应有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具有区域内医院综合服务经验;
2.3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完成项目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相应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借用资质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符合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0年 4 月 10 日至2020年 4 月 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16:30分 (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以邮箱形式扫描发送至1264241302@qq.com: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须加盖单位鲜章);或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②《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50元/份(以微信或支付宝方式支付,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4 月17 日 10:00,地点:成都市精神病院。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本次比选文件以邮寄的方式递交至(青羊区光华大道二段康河村八组318号总务科)。
六、比选申请人的邀请方式:
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精神病院官方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市精神病院
地    址:青羊区光华大道二段康河村八组318号
联 系 人: 舒老师
电    话:028-87070561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虹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四路18号联邦财富中心1号楼B座1001室
邮    编:610045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28043687
电子邮箱:1264241302@qq.com